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1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1.3承包范围: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4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4.5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4.6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5.1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2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4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5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6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6.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6.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6.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7.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7.2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3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8.1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8.2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8.3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4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8.6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9.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10.1工程 ……此处隐藏20495个字……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_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办理有关装饰装修的报建手续。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
造
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单位与邻里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
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4.6 如负责材料或设备的采购,应对其质量和按期进场负责; 4.7 参与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指派(姓名) 为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有关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 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各类安全;
5.7 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
6.2 甲方书面要求工程项目变更,但甲方拒签书面变更协议,乙方有权单方面停工直至甲
方签定变更协议后,乙方再行复工,且工期顺延。 第七条 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后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
办理交接手续,因施工期间对材料、设备保管、搬运、使用等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时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验收
后使用,甲方索要主要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等质量证明的,乙方有义务提供。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或不符合与甲方约定的标准,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使用。
7.3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应形成书面意见,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7.4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产生不可抗因素的(特指甲乙双方人为的停电、停水以及法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造成误工、停工等,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并补偿乙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材料费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合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标准为
9.1 施工质量标准为:国标。 9.2 室内空气质量验收标准为:国标 。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含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
验收:
(1)水电隐蔽工程验收; (2)防水工程验收; (3)瓦工工程验收; (4)木工粗装工程验收; (5)木工精装工程验收; (6)油漆及竣工初验; (7)竣工验收 。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结算单)通知甲方验收,
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
10.3 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为工程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
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以竣工验收
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保修单用于保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决算书,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
发包人接到决算书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发包人即向承包人付清工程尾款。
11.3 发包人付清工程价款,承包人开具财务手续,向发包人办理移交及发放工程保修卡。
11.4 发包人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清款是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停止施工,并追究违约责
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付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
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3.1
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质量合格,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保障等。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中安全问题进行审查,如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甲方仍坚持的,应当形成书面意见,其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审查或未能提出与安全有关的意见,施工后所产生的与安全有关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13.2
乙方应加强施工场地安全管理,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以及其它施工场所的安全责任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如甲方未经有权部门批准,坚持改变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