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买卖合同模板集合7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买卖合同 篇1出售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的买卖相关事宜,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红山驼峰路慧丰小区一楼商铺以 人民币卖于乙方,乙方当场一次性全款付给甲方。
二、该商铺房屋产权及附加手续,由甲方负责全部办理并交于乙方,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上下水、暖、电、气、网线按国家建设部门规定,由甲方配齐。
三、此商铺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乙方管理使用。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保存1份,中介人保存1份,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乙方: 中介人:
年 月日
《商铺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合同
关于甲方姬君林卖给乙方张纯华位于上郡南路开光路口以北,上郡路西君正商住楼门面房,由北向南第七、第八两间门面房,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于20xx年7月21日之前杨亚峰彻底还清所欠张纯华陆拾万元人民币加利息后,乙方必须交回与甲方所写的《商铺房屋买卖合同》并此合同作废,若杨亚峰于20xx年7月20日前不能还清所欠张纯华之全款和利息,甲乙双方所签《商铺房屋买卖合同》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介证明人:
20xx年10月20日
买卖合同 篇2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卖方(签章) :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买方(签章):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并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总金额:
第二条.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 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损失,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第四条.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第五条:交货条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规定“FOB”,“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办理。
第六条. 装运日期:
第七条. 装运港口:
第八条. 卸货港口:
第九条. 保险:
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投保 险;附加险: 。
第十条.支付条件: (1) 信用证(L/C)支付方式: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后,应在交货日前天,由________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 天内有效。
该信用证适用UCP500/UCP600/的规定 (2)托收(D/P或D/A)支付:
A、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即期跟单汇票(D/P),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B、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D/A),汇付款期限为 后 ,按即期承兑交单(D/A 日)方式,通过买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 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承兑,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装运单据,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3)汇付(T/T或M/T):
买方在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提交的装运单据后 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4)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天内,以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单据:
(1) 卖方按照以下不同运输方式向买方提供相应单据: A、海运:
全套清洁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2)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3)在CIF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 份。 (4)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 份。 (5)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6)原产地证明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第十二条. 装运条件: (1)FOB条款:
A、a、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电报:________ ),负责
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B、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C、买方应在装船期前 日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
D、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E、如果船只不能在卖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 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和此期间的货物保险费用。
F、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G、货物越过船舷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和CIF条款:
卖方于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装运日期前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三条.允许/不允许部分装运或转运。
第十四条.卖方有权在 %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第十五条.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其质量、规格和工 ……此处隐藏8708个字……的计算期间的终点
(1)应当到当事人最终履行付款义务之日。
(2)如果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应当计算到判决确定的履行日。
(3)至判决确定的履行日仍未履行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一些其他司法解释对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的逾期付款利息也作了零散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买卖合同 篇61.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和二手房交易双方的法律风险意识淡薄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2.委托合同签订不规范
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与二手房买卖交易双方分别签订委托合同,但是在实践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往往与二手房买卖双方一同签订一份合同,多称为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补充协议,将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二手房买卖委托合同的内容混在一起,内容约定多含糊不清。
3.逃避居间义务
1)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深圳市房产交易市场办理产权证时不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契约》(现变更为《深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签字盖章,不如实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反映在合同上,逃避居间义务。
2)这样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经常会就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履行发生争议。
3.二手房买卖双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提高警惕,选择正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免权利被非法侵害。
4.合同的内容不完整
1)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和附件等8项内容。
2)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明确二手房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二手房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二手房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
3)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合同中应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
5)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二手房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6)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
5.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不确定
1)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经常发生合同签订后一方反悔不愿买房或者购房的情形。
2)买卖双方常常对是否解约不签订书面的协议。这样一旦发生,买卖双方是否解约以及哪一方存在过错较难认定。
3)二手房中介人员的证言就起到较大的决定性作用,但是二手房中介人员很难保持中立的状态,而且是否愿意作证也存在疑问。
4)二手房买卖双方应当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对补充协议的效力作出限制,明确约定只有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减少争议的发生。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律师咨询:132,4296,6417(免费)
执业律所: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中国首家律所)
律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原文地址:http://
买卖合同 篇7出卖方:
买受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方与买受方根据工业产品买卖合同的要求,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名称:
数量:
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指标值。
第三条:出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标的物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标准要求,由出卖方承担(更换合格品或退货),负责期限:______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
自交货时起转移,但买受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时,标的物属于出卖方所有。
第六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天起,于____天内交货完毕;
方式:买受方自提或由出卖方代办运输;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买受方在收货地点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第二条)检验,或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提供相关检验依据;质量异议提出时间为标的物到达后十五天内;期间无异议等同为验收合格。
第九条:安装与调试:
出卖人提供相关《产品使用说明书》,如需出卖方技术人员赴现场配合指导,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有关条例,出卖方不能按期供货,每天按货款的____%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买受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每天按货款的____%扣罚违约金,迟一天扣罚一天。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出卖方收到买受方预付款起生效,至合同所有约定完毕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遇严重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由双方协商延期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出卖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受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